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6日讯 12月6日,记者从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阳信县34家培训机构举办者自主申请终止办学, 经审核,现将以下34家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异议评价,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报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电话:0543-8228278。
来源:齐鲁网
2021-12-06 17:17: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6日讯 12月6日,记者从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阳信县34家培训机构举办者自主申请终止办学, 经审核,现将以下34家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异议评价,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报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电话:0543-822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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