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鼓舞和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以实际行动投身“十大创新”行动,引领广大妇女争做创新驱动发展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推动“科创梦想巾帼起航工程”启动实施,市妇联、市科技局、市科协决定在全市开展寻找“滨州市巾帼科技创新之星”活动。
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
在滨州连续工作2年以上(截至2022年1月1日),为滨州市科技创新、科技推广、科学普及、成果转化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女性科技工作者。具体标准条件如下: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长期奋战在科研工作一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立足科技服务职能,坚持科技服务民生,特别是投身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一线的科技工作者。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推荐程序和方式
广泛发动(2022年6月上旬)
对推荐申报活动进行宣传策划,通过各级妇联、科技局、科协、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组织推荐(2022年6月中下旬)
1.推荐数量。全市拟命名“滨州市巾帼科技创新之星”20名,各县(市、区)至少推荐1名,推荐人选由县(市、区)妇联、科技局、科协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确定。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每个单位推荐1名。
2.基层公示。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在其工作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评审和发布(2022年6月底前)
1.组织初审。市妇联会同市科技局、市科协根据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研究确定“滨州市巾帼科技创新之星”候选人。
2.专家评审。市妇联会同市科技局、市科协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滨州市巾帼科技创新之星”候选人开展评审。
3.提名公示。依据评审情况,研究提出“滨州市巾帼科技创新之星”初步人选名单,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名单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滨州市巾帼科技创新之星”名单。
集中宣传(2022年6-7月)
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资源和传播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宣传女性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的典型事迹,讲好科技创新巾帼故事,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女性参与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支持奖励措施
(一)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由市妇联、市科技局、市科协联合公布“滨州市巾帼科技创新之星”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参加我市各类科技计划、人才项目;优先支持参与省青年科技奖、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滨州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等推荐提名。
(三)优先纳入市级科技人才培训计划。
(四)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申报“齐鲁巾帼科技创新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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