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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这15批次食品不合格 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2-11-18 09:06: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8日讯 11月18日,记者从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滨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调味面制品、饼干、饮料、水果制品(蜜饯)、膨化食品、糕点等62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1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滨州市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滨城区为民农贸市场李丽霞抽检的豆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滨城区曹春玲蔬菜店抽检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滨州市滨城区召君便民蔬菜店抽检的豆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滨州市滨城区召君便民蔬菜店抽检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博兴县博昌农贸市场王家园抽检的豆角,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博兴县博昌街道金汇牛羊肉经营部抽检的羊肉,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滨州经济开发区梦波蔬菜店抽检的山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滨州经济开发区彭姐蔬菜店抽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滨州经济开发区李记蔬菜店抽检的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无棣分公司抽检的西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邹平圣豪购物有限公司理想之城店抽检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滨州市滨城区张丙信便民蔬菜店抽检的菜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无棣聚友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猪肉,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邹平县黛溪小学抽检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邹平县黛溪小学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无棣县傅师傅快餐店抽检的自制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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