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2019-07-04 13:45:07
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通报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推动单位工作的有力措施,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与单位工作开展相互促进,收到了良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1、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138件,截至7月2日,全部办结的有90件,由承办部门答复完毕、待代表反馈打分的35件,共占代表建议总数的90.6%。
2、在时效期间内正常办结,但因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退回并重新更换办理单位或由原单位重新办理的有9件,分别为:市畜牧兽医局和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分别主办的114079号建议,市公安局主办的114116号建议,滨城区政府主办的114088号建议,市水利局主办的114017号建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的114012号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的114014号、114016号和114094建议,市司法局主办的114036号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没有与代表及时沟通。据有的代表反映,整个答复过程从未与其进行沟通,但单位提交的办理情况中显示“与代表积极沟通,代表表示满意”。
2、部分建议由于受政策、体制机制等因素影响,办理难度较大或者暂时不具备办理条件。
3、个别协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重视,虽经主办单位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多次沟通、催办,工作成效仍然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紧盯时间节点,加快办理进度。根据代表建议交办会要求,所有的建议要在6月30日前办理并答复完毕。没有按时完成办理任务的承办单位,要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原因,并务于7月15日前办理完毕。
(二)加强沟通交流,确保代表满意。各承办单位要采取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组织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强与代表沟通交流,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要确保与代表沟通率达到100%,满意率达100%。
(三)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办理实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要亲自过问,亲自靠上抓。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将继续加大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办理质量差、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答复件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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