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08 11:14:08
齐鲁网滨州8月8日讯 8月8日,记者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9年,滨州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首次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即:由考试组织机构将应试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应试人员,如果应试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且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除五类特殊情况外,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该项制度的实行,将从制度层面上解决考试报名证明材料过多、排队时间过长等问题,推动形成标准统一、规则公开、自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考试管理模式,推动实现考试报名流程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五类特殊情况包括:
不适用“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应试人员;
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具有经济系列初级职称证书的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
以上五类应试人员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地点(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人社大厅J01-03窗口)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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