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滨州部署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及安全管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滨州日报

作者:

2019-11-20 08:48:1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节日安全,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及安全管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11月19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专项推进会议,对开展好行动进行了强调,与会人员集体观摩了滨城区碧桂园社区居民小区、大学饭店烟花爆竹“打非”及禁放有关工作。

当前,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已进入传统旺季,涉及烟花爆竹的事故、案件和违法犯罪活动进入高发期。全市公安机关将采取人工与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可能存在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重点区域、部位、场所开展全方位大排查,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彻底摸清辖区内易制爆原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情况,对发现的治安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道路运输安全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格审查托运人提交的材料、查验供货运输单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严禁超量审批、严禁非法违规运输……公安机关严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全面监督管控烟花爆竹流通运输全过程。

重拳出击,严打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个人、单位及时立案侦查,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安排专人认真查证,对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案件,彻底追缴涉案烟花爆竹,查清生产原材料的来源、流向,坚决切断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产销链条。

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山。据了解,2017年,我市就已下发《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全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关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9起,行政拘留14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余万头、烟花180余箱,全市特别是滨州主城区现场制止违法燃放173起,查处非法燃放案件52 起,处罚违法人员61名,处罚单位14家。

[责任编辑:杨凡、张焕焕]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