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5日讯 1月25日上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分析2020年滨州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滨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梁中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梁中华介绍, 2020年滨州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7.9亿元,同比增长1.1%,全国、全省增速分别为-3.9%和0.0%,滨州市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5.0、1.1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0.2%,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1.7、1.9个百分点。分季度看,各季度增速分别为-17.5%、-4.6%、9.5%和17.7%,呈现逐季加快、持续回暖态势。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特点:
城镇乡村双双实现正增长,乡村消费市场好于城镇。从经营单位所在地看,2020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74.2亿元,比上年增长1.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43.7亿元,增长1.2%,乡村快于城镇0.2个百分点。
商品消费好于餐饮消费。从消费类型看,2020年餐饮收入64.3亿元,比上年下降4.8%,虽然与第一季度下降31.1%相比,出现大幅度回升,但是餐饮消费仍然处在下降区间;商品零售653.6亿元,增长1.7%,明显好于餐饮业。
升级类商品需求旺盛。从限额以上单位销售情况看,汽车类零售额实现76.0亿元,增长4.6%,快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实现零售额1.3亿元,比上年增长201.1%。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手机零售额分别增长13.3%、70.1%。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2.2亿元,比上年增长128.0%。
疫情发生以来,滨州市始终把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创新消费载体建设,比如,渤海七路步行街入选省级改造提升试点;规划万达广场、渤海国际等一批夜市,引进海底捞、星巴克等“首店经济”,推进吾悦广场、帝堡广场等商业综合体建设;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放消费券2000余万元。推进博兴入选国家电商进农村示范县,新增淘宝镇、村13个,淘宝村数量居全省第二位,这一些列措施都助推了滨州市消费市场加速回暖。下一步,随着促消费政策的落地落实,我们将按照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持续推动消费升级,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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