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0-28 16:23:10
齐鲁网滨州10月27日讯(邹平台 贾玉泽)近日,邹平县政府发出通知,自10月1日起,邹平县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此次“提标”的具体标准是:全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补助水平月人均4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补助水平月人均285元;农村特困人员(原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600元;城市特困人员(原城市三无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按生活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档划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960元、1200元、1500元,统筹使用。
近年来,邹平县连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目前,邹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各项标准均为滨州市最高,在全省同级县市中也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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