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03 18:25:05
齐鲁网5月3日讯 5月3日,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夜成功破获在惠民县东关街的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抓获逃逸嫌疑人刘某。
5月2日23时20分许,嫌疑人刘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M919**小型轿车经惠民县东关街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东关街信誉楼以西100米处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驾车逃离现场。
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夜对该起肇事逃逸的车辆进行追查,经过路面各卡口追踪,仅用四个小时的时间,发现肇事车辆,并于凌晨3时许将肇事车辆予以扣押,通过车辆信息查询以及调查走访等工作后,最终将嫌疑人锁定为刘某。
刘某,男,26岁,惠民人,当天就是他在驾驶号牌为鲁M919**的小型轿车。锁定嫌疑人后,民警连夜迅速展开调查,及时联系上刘某的家人,对其家人阐明法律的严肃性和逃逸的利害关系,迫使刘某于5月3日6时许,自行到事故科投案自首,在所有证据面前,刘某承认其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至此,破获这起肇事逃逸案距离发案仅6小时。
目前,嫌疑人刘某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按照程序进一步办理。
惠民交警提示,肇事逃逸属于重点处理的侦破类案件,肇事者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事故造成的后果程度如何,应该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理。这不仅是对事故双方负责,更是避免自己因为事故逃逸而付出重大代价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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