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07 11:11:12
齐鲁网滨州12月7日讯 12月6日,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无主财物公告,2018年10月19日,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对企业住所进行现场核查的过程中发现:在博兴县博城五路与新城二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博兴县精实广告有限公司的门店经营场地发现放置了两箱盒子上带有耐克商标标志的旅游鞋,共计23双,鞋盒上还标有“AIR JORDAN1、MADE IN CHINA”字样,盒子内鞋体上有NIKE的注册商标,以及“AIR”字样,因涉嫌假冒商标,依法查封、扣押了上述旅游鞋。经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商品为假冒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上述门店负责人答复旅游鞋是他人暂放该处的,自查扣后至同年12月5日,无人前来认领和接受处理,因当事人不明确,故上述依法扣押的商品无法得到及时处理。
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请上述商品的所有权人持有效证件到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锦秋市场监管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理上述商品。
联系地址: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锦秋市场监管所
联系人:董立华 熊红红
联系电话:0543-23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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