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4-02 15:13:04
齐鲁网滨州4月2日讯 4月2日,记者从滨州高新区管委会获悉,为规范经营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滨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高新区决定对黄河大桥至新二路、公铁大桥至205国道重点路段开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店外经营清理整治工作。
一、沿街商户一律不得设置一店两招、楼顶广告及任何形式店外经营。
二、对违反规定设置的广告及广告设施,设置单位或个人自收到通告之日至4月2日前自行整改或拆除。
三、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或者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期满未按规定拆除的。依据《滨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未经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或者利用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影响城镇容貌,未自行整改到位的,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各经营业户要提高认识,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争做依规经营、文明守法的好公民,主动配合执法人员做好户外广告拆除工作,共同携起手来为大美高新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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