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29 19:55:07
齐鲁网滨州7月29日讯 7月29日,记者从惠民县公安局、惠民县公路管理局获悉, 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G233克黄路(西外环)穿城区段禁行中重型货车和危化品货车。
一、禁止通行范围(限行区域)
北起G233克黄线(原庆淄路)与S239乐滨线(北外环)交叉口南至G233克黄线(原庆淄路)与S234惠沂线(南外环)交叉口(G233克黄路875K+800M至885K+200M)
二、禁止通行时间
从2019年8月15日零时起,24小时禁止中重型货车和危化品货车驶入限行区域。客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邮政快递车等除外。
三、绕行路线
1.去往淄博方向中重型货车和危化品货车请绕行S239乐滨线(北外环)、S234惠沂线(南外环)至G233克黄线。
2.去往河北方向中重型货车和危化品货车请绕行S234惠沂线(南外环)、S239乐滨线(北外环)至G233克黄线。
四、注意事项
1.本通告所涉及中重型货车和危化品货车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可以到惠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所辖中队办理临时通行证通行。
2.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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