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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养犬主人:2020年5月1日起 遛狗不带犬牌将被罚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9-12-19 17:56: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9日讯 12月19日下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解读《养犬办法》主要内容,并宣布自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在发布会上,重点解读了《养犬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规定了适用范围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城市建成区以内犬只饲养、经营、诊疗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二是规定了犬只免疫制度和犬只饲养条件。为了加强狂犬病的预防管理工作,将狂犬病免疫接种作为养犬人办理备案登记的必备条件。犬只免疫接种费用由养犬人自行承担。明确了犬只接受免疫的时限要求,饲养犬只的数量。三是规定了养犬登记证应当记载的信息,并实行签注制度。养犬登记证应当记载养犬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犬只品种、照片、主要体貌特征;犬只免疫情况;养犬登记证号码;养犬违法记录等信息。四是规定了养犬人应当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不含犬只免疫接种费用)。养犬管理服务费用于养犬登记证和犬牌的办理发放等养犬管理服务工作,具体收费标准公安机关核算后,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向省财政厅进行申请。五是规定了养犬行为规范,具体规定了携犬出户的要求,设定了禁止区域。六是规定了联动机制。为了有效调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参与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本着“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原则,要求公安机关每月向乡镇、街道通告本辖区备案登记的犬只信息,协助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七是规定了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等制度。开展犬只收容工作,有利于减少流浪犬只的数量,防止犬只疫病的传播,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八是规定了对违规养犬、遛犬进行收容管理以及因多次违法或者伤害他人处罚情形。其中,对养犬人在一年内违法养犬记录累计三次并再次违反本办法的,未按照本办法有效约束犬只造成犬只伤害他人的,设定了相应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吕敏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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