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3日讯 10月23日,记者从滨州市惠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为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在惠民县开发区实施货车禁行措施,惠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实施货车禁行的通告。
禁行道路
乐安一路、乐安二路、孙武七路、孙武八路。
禁行时间
全天。
禁行车辆类型
核定载质量4.5吨及以上货车。
上述禁行道路均已设立交通禁令标志,交警部门将对违反规定驶入禁行道路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闪电新闻记者 张焕焕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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