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12-10 20:02: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0日讯 12月10日,记者从邹平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获悉,为全面加强邹平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防止进口冷链食品无序流入邹平市,严厉打击逃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行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监督工作,经邹平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举报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线索的市民群众给予奖励。
一、举报内容
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省内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和冷库单位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冷链三证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口岸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记录证明》或《××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能进入山东境内生产、销售、使用。
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即可举报。
(一)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者)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我市24 小时前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就将进口冷链食品直接入库的;
(二)违规销售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的;
(三)销售单位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未做到专区、专柜、专人销售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者)未对进口冷链食品涉及的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全部登记在册,未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采样的;
(五)违反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具体情形、地点及相关情况,并通过拍摄照片或视频等方式固定相关车辆及人员等证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市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举报工作的受理、核实、查处、反馈、奖励通知发放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举报电话:0543——4268689。
三、奖励办法
来电举报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有关线索,对可能导致疫情防控风险、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予以每起2000元奖金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之人。
四、奖励条件
举报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一)举报的进口冷链食品违法案件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
(三)举报的情况事先未被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掌握;
(四)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五)举报案件的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疫情防控风险和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结果的发生。
下列举报不适用本办法:
(一)案件查办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
(二)负有冷链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其授意他人的举报;
(三)申诉案件(复议、诉讼等)涉及的举报;
(四)举报事项已经新闻媒体曝光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五、监督管理
举报人应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以及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冒领奖金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奖举报受理、查处和奖励、监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对举报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六、本办法由邹平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场监管专班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