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5日讯 2月25日,记者从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获悉,近期滨城辖区发生多起野火警情,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消除火灾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严禁在野外实施下列行为
(一)严禁烧荒、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等废弃物料;
(二)严禁坟头烧纸或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
(三)严禁野外吸烟、野外烤火、野炊、乱丢火种;
(四)严禁其他野外非法用火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非法用火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季是火灾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火灾隐患的防范,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 度地减少火灾的发生和损失,请广大辖区群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相关规定,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者视情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110或211541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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