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4日讯 2021年3月2日下午,滨州市滨城区交警一中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在黄河五路东海一路设立临时检查点,一辆车牌号为鲁JCM8**小型货车装载着慢慢一车货物行驶至该路口检查点时,被在此执勤的同志发现并对其进行检查。经对其所持证件和过磅称重,驾驶人薛某驾驶的鲁JCM8**小型载货汽车所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50%以上不足10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性记6分。因此根据其行为,民警对其开出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
2021年3月3日上午,驾驶人薛某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达滨城交警一中队接受教育和处理,并承诺以后坚持底线思维,不再被利益蒙蔽双眼而心存侥幸违反交通法规。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