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6日讯 10月26日,记者从滨州市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惠民县交通运输局函请,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惠民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集中清理。经查,“惠民县广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33家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见附件)存在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经营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业户应立即停止一切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股。如使用无效经营许可证件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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