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4日讯 1月24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高曙光,滨州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科长杜建楼,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科长臧玉希介绍《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资助实施细则》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杜建楼介绍,《滨州市知识产权资金资助实施细则》共十二条,与原《管理细则》的四章十七条相比,章节大幅简化,内容更加突出,提高了资助门槛,体现出了高价值发明专利及核心技术专利创造的侧重点。
对“资助范围”进行了优化,删除了“发明专利获授权后每件补助2000元,获授权后维持五年以上的每件补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后每件补助800元;外观设计专利获授权后每件补助500元”内容,改为“主要针对国外授权专利的资助”,提高了专利资助门槛。将原《管理细则》“鼓励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标准验收且符合《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及认证领域相关规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等具体资助项目修改为“其他知识产权重大事项支出”。体现了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的灵活性。
细化了对认定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的经费补助。已具有5件以上外围发明专利,经培育再形成5件以上发明专利,其中战略新兴产业高价值发明专利不低于4件的,最高补助10万元;已具有10件以上外围发明专利,经培育再形成10件以上发明专利,其中战略新兴产业高价值发明专利不低于8件的,最高补助20万元;已具有15件以上外围发明专利,经培育再形成15件以上发明专利,其中战略新兴产业高价值发明专利不低于12件的,最高补助30万元。
新增了对列入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奖励。根据《滨州市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实施细则》(滨指办发[2021]113号文件)第36条规定:“对省级认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在省财政经费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15万元的经费支持”。在此次修订《实施细则》过程中,新增了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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