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8日讯 7月8日,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消息,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的《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对所有就诊人员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提出新的要求:
一、医疗机构对所有就诊人员应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医疗机构对所有门诊病人问询流行病学史并记入门诊病历。对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与省外人员有接触史的,一律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前48小时内(或急诊患者入院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内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每周开展2次全员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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