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日报
2017-03-15 11:31:03
在北京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凤参加山东代表团分组审议时发言,并向大会提交了建议。
刘凤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标志着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自此终止。据估计目前中国独生子女数量已经超过一亿,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一方面,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日渐突出,养老、疾病照顾、孤独时的慰藉等功能要比多子女家庭弱小的多;二是失独家庭的日常生活、精神抚慰以及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三是对于独生子女和失独家庭政策的落实情况,各地存在执行标准不一、落实不到位、奖励力度不够、奖励标准过低等问题。
刘凤说,面对这些问题,要在社会上积极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大力弘扬在当时坚决执行一对夫妇一个孩的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奉献精神,因为他们为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作出了贡献。目前,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抚政策和补贴还不尽到位,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进入退休年龄,建议政府尽快出台相关的优抚政策,加大国家对独生子女和失独家庭的扶持保障力度,在养老、医疗、个人所得税缴纳、退休金、低保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真正实现独生子女和失独家庭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充分体现国家对当年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一对夫妇一个孩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关心和照顾,体现国家没有忘记曾经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做出奉献和牺牲的独生子女家庭,体现政府信守承诺,诚信于民,勇于担当的良好形象。国家要对独生子女和失独家庭应建立统一的奖励补贴和优惠政策标准,避免各省市区单位等标准不一,对经济有困难的省市县区和有关单位等国家应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解决,尤其是对当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到位好的省市和单位更应加大支付转移力度,因为那个时代他们为落实好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作出了巨大贡献,现在面临更为严重的老龄化问题,财政压力加大。建立失独家庭国家终身保障制度,对独生子女因出现意外事故、伤残和死亡等一系列的问题,应该由国家民政部门统一纳入兜底养老范畴。
(记者 丁春贵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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