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01 14:46:03
齐鲁网滨州3月1日讯 3月1日,记者从博兴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获悉,博兴县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到期,且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提出申请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到期后未申请延续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定》之规定,以上经营业户原有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自注销之日起自动失效作废。
请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业户立即停止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交回。如使用无效经营许可证件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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