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02 00:36:08
齐鲁网8月2日讯 8月1日,记者从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滨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滨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和滨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拟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中共滨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级)调整事项的通知》(滨编﹝2019﹞4号),滨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拟向滨州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根据《中共滨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级)调整事项的通知》(滨编﹝2019﹞4号),滨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拟向滨州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根据《中共滨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级)调整事项的通知》(滨编﹝2019﹞4号),滨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拟向滨州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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