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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新超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9-30 20:39:09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30日讯 2020年9月30日下午,由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新超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王新超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其他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六年不等,并相应判处罚金。

一审判决支持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经审理查明,2017年前后,被告人王新超、邢新建、高龙龙、梁帅奇、张明治、从容赏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2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新超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邢新建、高龙龙为重要成员,被告人梁帅奇、张明治、从容赏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综合王新超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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