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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图书馆读者积分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12-25 09:17: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5日讯 12月25日,记者从滨州市图书馆获悉,为拉近滨州市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激发读者阅读的积极性,规范读者的借阅行为,提高纸质文献资源的利用率,12月24日,滨州市图书馆发布《滨州市图书馆读者积分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由于逾期还书导致的读者证冻结,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解冻。试行期后,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滨州市图书馆读者积分管理办法

一、初始积分

新办理借阅证与原有借阅证均可享有初始读者积分200分。

二、积分增加

1、每借1册(件)文献资源可增加读者积分1分。每天增加借阅积分最高限度为 6分;

2、参加一般读者活动,预先报名增加3分;手机现场签到增加5分(迟到不加分)。每天增加读者活动类积分最高限度为15分。

3、参加志愿者活动,每次一小时增加5分(不到一小时不加分)。

4、完成活动问卷调查增加10分。

三、积分减分

1、逾期归还文献资源按1册(件)1天扣除积分1分。

2、一般污损文献按每册(件)扣积分10分;严重损坏或文献遗失均按1册(件)扣积分30分,并按照相关制度缴纳相应的赔偿金。

3、报名参加活动,但没有请假/取消,无故未参加,扣积分10分。由于馆方原因未能如期举办的活动不扣分。

四、读者证冻结与解冻

1、积分为零时,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

2、读者证解冻办法:

①持证读者须不存在有未归还图书和未缴纳罚金情况下,30天后自动解冻读者证,自动解冻后读者将获得解冻初始化积分30分;

②参加本馆可解冻读者证的相关服务活动或学习活动,达到要求,可即时解冻读者证。并获解冻初始化积分30分。

3、读者退证,积分保留。

五、读者证积分查询

关注“滨州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绑定读者证后进行查询。

六、积分使用

1、可兑换积分礼品

2、每年对读者积分进行统计,对积分排名高的读者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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