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9日讯 6月9日,记者从滨州市阳信县商店镇人民政府获悉,为确保全镇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安全畅通,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商店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告。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任意设置堆放秸秆、石块、木头等障碍物。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行为,直接导致路况变差,影响驾驶人正确判断,易造成交通事故。打场晒粮的作业者,其本人的人身安全也得不到有效保障,为了你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
二、商店镇镇将不断加强公路巡查和宣传引导,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对不听劝阻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妨碍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根据情况予以罚款(《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规定,擅自占用公路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擅自占用村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因在公路上打场晒粮造成交通事故,导致车辆、物品、路桥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依法由当事人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保护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责任和义务,不得破坏、损坏或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
闪电新闻记者 张焕焕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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