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4日讯 6月24日,记者从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深入揭露违法经营行为,警示教育经营主体,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在查办的案件中选取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并发布消费警示,以案释法,努力营造安心无忧的消费环境。
滨州市某网络科技公司刷单炒信案:
为了提高不法电商在淘宝、拼多多等平台的搜索排名,滨州市某网络科技公司与电商客户签署运营合作协议,虚构交易,交易完成后,将刷单的价格表以及按日统计的刷单明细表格通过微信方式发送给客户,客户确认后支付刷单本金和佣金。刷单总计4823笔,收取签约客户支付的刷单本金168万4878.54元、佣金6万8314.5元。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定,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15万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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