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20 15:04:12
12月20日上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法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滨州市河道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实施将会对滨州河道随意乱占、乱建等现象予以保护。
本次出台的《滨州市河道管理办法》是滨州市2018年出台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对于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滨州市河道众多,其中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就有78条,河道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对于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历史原因,滨州市部分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不清、水土资源产权不明,导致一些开发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随意侵占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乱占、乱建、乱堆等“八乱”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滨州市河道水域面积逐步萎缩、综合功能下降,全市河道管理中存在问题日显增多,违法行为发生数量呈上升态势,大量河道水域的减少,不仅严重威胁防洪排涝安全,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地区供水安全。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河道开发利用程度越来越高,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有法不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情况依然多发。这些问题不仅干扰了正常的水事管理秩序,影响了水利工程安全,也破坏了水生态环境,导致水事矛盾纠纷多发,妨碍河道正常功能的发挥。
《办法》主要是针对加强河道管理及保护作出的系统规定,因为河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洪、调蓄、排涝、灌溉、供水、航运等多种功能,防洪排涝、河道水质、河道环境等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河道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河长制”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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