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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强化措施防范海上安全事故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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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 08:48:03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近期我市将强化一系列海上安全防范措施,切实防范海上安全事故发生。

在监管执法方面,将抓紧制定具体的商船包保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县区明确各级包保责任人职责,强化联合监管;建立常态化船舶安全监管联动、海上搜救联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涉外船舶联合监管、平安船舶互动、“三无”船舶取缔等机制,形成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坚决取缔非法从事休闲垂钓的游览船、摩托艇、皮筏等船只;深入开展“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把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海上通航作业秩序和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作为联合巡航执法重点,强化联防联动,严厉打击各类船舶违法违规行为;纵深推进海洋涉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以确保涉渔“三无”船舶动态清零和打击制止非法越界捕捞为重点,严查严控涉海涉渔重点要素,坚决维护海洋渔业生产秩序。

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方面,将督促航运企业、渔船船东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商渔船北斗卫星定位终端、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救生消防设备、无线电通导设备和航行设备等安全设施设备开展检查,确保救生艇(筏)处于立即可用状态,对检查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前一律不得出海。

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方面,将严格船舶适航条件认证,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坚决予以停运;积极落实渔船减船转产政策,督促企业和渔船船东更新淘汰有安全隐患的老旧渔船和装备;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广应用具有定位功能的保温救生服、北斗卫星电话、碰撞预警系统等先进装备,提升船舶安全防范能力;对辖区航运公司主要负责人水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集中考核,督促公司落实船员培养主体责任,提升船员整体素质。

我市将加强恶劣天气防范应对措施,督促100米以下或3000总吨以下的中小型货船严格落实“逢八级以上风不开”安全制度,严禁冒险开航;加强对避风船舶的盯控,渔船的盯控责任落实到船东、落实到包保责任人,商船的包保责任落实到航运企业;提高精准化预警预报能力,恶劣天气持续期间每天上报船舶安全状况;时刻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完善海上突发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形成应急救援合力。

[责任编辑:杨凡、张焕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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