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2-18 15:46:02
齐鲁网滨州2月18日讯 2月12日,博兴交警事故科依法行政拘留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人韩某明。
2019年1月13日17时52分,博兴交警122值班室接电话报警称:在湖滨镇柳白村内有一辆轿车和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请速出警。
接报警后,大队事故科值班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及调取监控得知:1月13日17时52分,韩某明驾驶鲁M75F**号轿车,沿博兴县湖滨镇柳白村东西中心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2号台区0.4KV019号线杆处,与对向行驶同村韩某西驾驶的鲁MTV8**号二轮摩托车相撞,致韩某西受伤,车辆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韩某明弃车逃逸。
2019年2月12日,韩某明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博兴交警大队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韩某西因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被博兴交警大队给予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的处罚。目前,此事故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通讯员 陈新广 袁永松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