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16 09:28:05
齐鲁网滨州5月16日讯 5月15日,滨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滨州市国滨房产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理通告。对滨州市国滨房产有限公司在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前收取佣金、以隐瞒房屋真实信息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违规行为,经调查取证,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鲁建房函[2019]1号)等文件的要求,决定:
一、给予滨州市国滨房产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推送相关执法部门;
二、取消滨州市国滨房产有限公司网上签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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