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2日讯 12月22日,记者从滨州市无棣公安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和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交通文明工作的部署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聚焦无棣县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镇街、社区(村居),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提升无棣县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无棣县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滨州市无棣公安局将第五批创建“零酒驾”单位、镇街、社区(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3月19日。
创建“零酒驾”单位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
创建“零酒驾”镇(街)
水湾镇
创建“零酒驾”社区(村居)
碣石山镇小吴码头村
碣石山镇张家码头村
碣石山镇南陈村
希望创建单位对本单位员工、居民和群众加强教育管理,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进一步创建“零酒驾”单位、镇(街)、社区(村居)活动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并参与到创建活动中。
对以上创建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无棣县公安局联系。联系人:牛树昌,联系电话:225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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