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7日讯 近日,赵某无证、醉酒驾驶三轮摩托车沿滨州邹平市黄山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邹平市西关大桥路段时,与道路护栏开口处指示牌反光圆柱发生事故,致车辆损坏,赵某受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在该起事故中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赵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未安全文明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在此,邹平交警提示广大市民朋友: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对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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