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7日讯 7月7日,记者从滨州邹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拟为2021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提供一站式报到服务,邹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邹平市2021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集中报到通知。
有关事项如下:
报到
(一)报到时间:2021年7月8日至7月19日(休息日除外)
(二)提供材料:
1.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原件);
3.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
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
5.荣立三等功人员提供立功受奖证书、奖章(原件)。
(三)报到地点:邹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43-4267529
落户
退役士兵报到后,凭落户介绍信与退伍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党组织关系转接
办理落户手续后,退役士兵凭部队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镇街党政办开具调档函,交至邹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
预备役登记
应服预备役人员持身份证、退伍证,到邹平市人民武装部(邹平一中初中部西侧)办理服预备役登记。
待安置期间生活待遇及保险待遇
(一)养老保险
请退役士兵提供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1月至7月的缴费工资基数,经部队财务部门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7月25日前交至邹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以确保养老保险正常接续。
(二)医疗保险
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
(三)待安置期间生活待遇
待安置期间,按照邹平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请退役士兵携带银行卡,于2021年7月2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交至邹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确保待安置期间生活待遇及时发放。
伤残退役军人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伤残退役士兵办理落户完成后,向邹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转入抚恤关系,以便及时按标准发放伤残抚恤金。
需准备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ロ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寸近期白底免冠照片4张。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
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后,请退役士兵携带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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