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市场监管
2022-03-10 08:51:03
3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下发文件,决定在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规范》试点工作,全国仅两个地市获批。
近年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以提升执法效能、助力事业发展为导向,在市场监管执法电子数据取证中先行先试,总结出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可借鉴性、可复制性的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经验。一是优化电子数据取证装备配置。本着“满足需求、分期建设”的原则,不断完善电子取证室建设,针对电子数据证据在搜集、保存、固定和分析等方面所独有的特点,配备取证魔方、取证航母、网捕手、恢复大师等硬件功能模块,破解信息化执法办案取证难题。二是强化电子数据取证政策布局。在全国率先出台《电子数据收集提取与审核认定暂行规定》,探索建立集现场勘察取证、在线取证、存储介质扣押封存、电子数据检查分析、审核判定等为一体的连贯式执法模式,构建集处理、传输、查阅和存储功能的数字化、信息化电子档案数据库,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三是提升电子数据取证综合能力。突出采取案例教学、经验交流、比武竞赛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分批组织全市200余人赴厦门美亚柏科等地参加电子取证专题培训班,营造“学业务、练绝活、当能手”的良好氛围,培养既懂法律又熟悉信息化技术,能够熟练运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的业务骨干。先后荣获了“中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三等奖”,获批由滨州市代表山东参加了“全国首届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荣获全国第10名、大赛优秀奖。
在全国电子数据取证执法工作研讨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博同志做了典型交流发言。省局下发文件将“滨州市局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确定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子取证人才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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