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1-06 08:53:11
齐鲁网滨州11月6日讯 11月6日,记者从滨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获悉,根据滨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从2019年11月起,滨州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80%。
调整后:市直、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博兴县、邹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211元调整为1384元,增加173元。
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北海经济开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085元调整为1240元,增加155元。
这是滨州市连续13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此次调整惠及失业人员299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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