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7日讯 2月7日,记者从滨州邹平市卫生健康局获悉,近日,邹平市卫生健康局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督导中发现:黄山办郎君村刘兵卫生室、码头镇归苏中心卫生室、码头镇苗家中心卫生室、好生办金河中心卫生室四处卫生室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存在售卖退热、止咳药物不按要求登记、上报、追踪管理等现象。
邹平市卫生健康局对以上机构进行了全市通报,对以上机构属地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相关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立即对上述机构进行停业整顿,并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对辖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确保不再出现同类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哨点”,也是疫情防控基层网底的重要环节。市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基层“哨点”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有效落实“四早”措施,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下一步,邹平市卫生健康局将不间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发现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及责任人进行顶格处理、追责;对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被各级督导组通报的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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