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7日讯 4月7日,记者从滨州市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提升“千乘计划”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博办发〔2019〕7号),切实做好 青年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做好2021年度县级大学生生活、租房补助按月申报工作通知。
本年度首次申领补助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至3月,申报材料于4月12日前上报。后续申领补助办法为次月申报,申报材料于每月5日前上报。
2019年10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范围、已申领过补助,目前继续在博兴县企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仍按原定标准发放补助。
2021年1月1日以来,首次到博兴县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在博兴县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市级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县级补助按每人每月30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租房补助。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每月五日前将纸质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1室,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发放补贴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联系电话:239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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