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08 20:41:07
齐鲁网滨州7月8日讯 2019年7月2日晚,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海天大道执勤 巡逻中查获了一名二次酒驾驾驶员。
7月2日21时许,沾化交警在海天大道执勤巡逻时对一辆机动车进行依 法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呼 气含量结果为6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据驾驶人宋某华说因为当天刚发了工资高兴,就和几个工友去工厂附 近的烧烤店喝酒,喝完酒后,宋某华觉得离单位很近,怀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不料被巡逻民警抓了个正着。经民警网上查询比对,驾驶员宋某华 在 2018年10月份因饮酒驾车被交警查获,但他仍不吸取教训,没有因为一 次酒驾而引以为戒,反而顶风而上,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再次酒驾。
宋某华这种再次酒后驾车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换来的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处以拘留十日、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 的严厉处罚。
沾化交警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不光要受到经济处罚,还要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还要吊销机动车 驾驶证,请驾驶员朋友们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两条 铁规,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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