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9日讯 10月9日,记者从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为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通告。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放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停车场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道路两侧、人行道、路沿石以上乱停乱放。车辆停放时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且不得越线停车,不得逆向停车。
二、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三、非机动车、摩托车应当在非机动车停放点或已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停放时车头一致朝外,车身不得超过盲道。
四、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应当按“门前三包”的要求,加强自律,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对他人随意停放的,应当予以劝阻,引导按规定停放。
五、请广大市民依法规范停车,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拖车并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闪电新闻记者 张焕焕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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