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5-13 21:25: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3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今天从博兴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不久前,经博兴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来自滨州市滨城区旧镇镇的彭某明等7名农民,终于拿到自己拖欠已久的工资。
高温工作2月只得一半钱 7农民依法起诉欠薪“包工头”
原来,彭某明等七人都是滨州市滨城区旧镇镇的农民,2017年6月,滨州市博兴县的郝某强承包了某工厂的打地沟工程,雇用彭某明等7人在工地从事劳务,施工时正值夏天,七人在工地冒酷暑劳动了两个月,但郝秀强仅支付了6月份的工资,7月份工资一直未支付,共拖欠七名农民工工资13407元。彭某明等多次催要,郝某强却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
经检察院支持,老彭等7人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查询郝某强户籍信息,由于证据单薄、举证困难,检察院的支持为胜诉起到了重要作用
无奈之下,七名农民工向博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通过调查核实,认为郝某强拖欠农民工资属实,依法支持彭某明等七人向博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之诉,并派员出席法庭支持起诉。博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和调解,郝某强最终与七名农民工达成还款协议,当庭足额付清了七名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我家庭虽然很困难,但也并不是说离了这几千块钱我就吃不上饭,只是想到那么热的天,我年龄这么大了在工地劳动却没有拿到工钱,一想起来心里堵得慌,现在通过检察院支持起诉我拿到了工钱,可算是顺了气了!”老彭说。
起诉尚未立案 欠薪回到手中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博兴县锦秋街道办事处院庄村的农民刘某乾身上,不过相比起老彭7人,老刘可就幸运得多得多。今年4月,老刘来到博兴县人民检察院,称自己在博兴县某电梯公司打工,公司欠其两个月工资,向公司催要被拒绝,向劳动部门反映劳动部门称没有相关证据很难解决。
4月16日,办案人员到电梯公司了解情况,在介绍完来意后,不曾想公司经理主动提出解决办法,偿还了老刘的工资。“老刘确实在公司打过工,只是因为他辞职时没有提前打招呼我们岗位缺人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对工资的金额发生了争议。我们也从媒体看到了检察院支持农民工起诉的事,欠薪当被告对我们公司形象也有影响,这样我们商量一下把刘某乾的工资结清了吧。”公司经理说着便让财务给老刘结算应发工资,并联系老刘转账进行了支付。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没有进入诉讼程序在现场就得到了解决。
据了解,在疫情期间,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利用多种方法,依法支持多名农民工起诉“包工头”追回欠薪,顺利解决了多起农民工欠薪案。
闪电新闻记者 曹宁 吴汉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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