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02 17:45: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日讯 6月2日,记者从邹平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邹平市创城成果,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鹤伴二路道路两侧施划禁停标线,禁止机动车停放。邹平市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6月6日起,对鹤伴二路全段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处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闪电新闻记者 卜新 滨州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